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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兽药残留超标:如西华县卫丽食品批发行销售的鹰嘴芒(芒果)中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遂平县阳丰新爱家购物广场销售的胡萝卜和葱(大葱)中分别检出噻虫胺和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 重金属污染:如河南大张实业有限公司洛阳长申店销售的鲜活面包蟹(海水蟹)和濮阳市福荣堂海产品有限公司销售的面包蟹(海水蟹)中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 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如河南大张实业有限公司勤政苑店销售的魔芋贡菜(香辣味)中安赛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 餐饮具清洗消毒问题:如濮阳市华龙区君悦兰庭李元快餐店、鹤壁市淇滨区孙丽餐饮店、安阳市文峰区芙蓉宴餐饮店等多家餐饮店使用的自消毒餐饮具(勺子、碗、筷子等)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发布单位: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时间:2024年10月9日通告内容: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抽检了饼干、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等23大类食品,共1034批次样品
发布单位: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9日
通告内容: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抽检了饼干、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等23大类食品,共1034批次样品。检出其中饮料、调味品、饼干和食用农产品等9大类食品24批次样品不合格。主要问题涉及有机污染物、农兽药残留超标、重金属污染、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质量指标不达标、微生物污染等。具体问题包括:
处理措施: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对不合格样品涉及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进行处理,并要求相关单位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