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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定目的:为了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责任,规范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行为。
- 适用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以及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依法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的行为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
- 企业应当依法配备与企业规模、食品类别、风险等级、管理水平、安全状况等相适应的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并明确他们的岗位职责。
- 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长效机制。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应当按照岗位职责协助企业主要负责人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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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应当具备下列食品安全管理能力:
- 掌握相应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
- 具备识别和防控相应食品安全风险的专业知识。
- 熟悉本企业食品安全相关设施设备、工艺流程、操作规程等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
- 参加企业组织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并通过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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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人员,终身不得担任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因食品安全违法被吊销许可证的企业,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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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总监按照职责要求直接对本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协助主要负责人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包括:
- 组织拟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督促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
- 组织拟定并督促落实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措施,定期组织食品安全自查。
- 组织拟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 负责管理、督促、指导食品安全员按照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 接受和配合监督管理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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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员按照职责要求对食品安全总监或者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从事食品安全管理具体工作,具体职责包括:
- 督促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
- 检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 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食品以及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并报告。
- 记录和管理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卫生状况。
- 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食品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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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基于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的动态管理机制,结合企业实际,落实自查要求,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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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和机制:
- 日管控:食品安全员每日根据风险管控清单进行检查,形成《每日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应当立即采取防范措施,按照程序及时上报食品安全总监或者企业主要负责人。
- 周排查:食品安全总监或者食品安全员每周至少组织1次风险隐患排查,分析研判食品安全管理情况,研究解决日管控中发现的问题,形成《每周食品安全排查治理报告》。
- 月调度: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听取1次食品安全总监管理工作情况汇报,对当月食品安全日常管理、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进行工作总结,对下个月重点工作作出调度安排,形成《每月食品安全调度会议纪要》。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企业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等管理制度,企业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以及整改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
-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未按规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或者未按规定配备、培训、考核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或者未按责任制要求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的,将依法受到处罚。
-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组织对本企业职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对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进行法律、法规、标准和专业知识培训、考核,并对培训、考核情况予以记录,存档备查。
-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教育培训和岗位待遇,充分保障其依法履行职责。鼓励企业建立对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的激励机制,对工作成效显著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
《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2022年9月22日发布,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以下是该规定的主要内容:
一、制定目的与适用范围
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与责任落实
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要求
四、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五、食品安全管理机制
六、监督管理与法律责任
七、其他
综上所述,《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旨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企业应严格遵守该规定,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